房屋质量鉴定机构,是指由批准设立、专门各类房屋质量检测和鉴定的机构。其工作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进行检测;建筑材料的放射性核素限量检测;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后的结构安全鉴定,以及其他与工程质量有关的专项检测。
一、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安全鉴定范围:
1)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及非住宅房屋;
2)已建、在建的工业建筑和仓储用房等;
6)已有房屋损坏的建筑物;
4)其他需要鉴定的房屋。
二、房屋安全鉴定内容:
(1)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安全性鉴定。
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内容包括:结构体系及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有无裂缝、倾斜,墙体及楼板厚度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有无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2)非承重墙(非砖墙)及其剪力墙结构构件安全性鉴定。
内容包括:墙体、门窗及室内装修情况的检测以及建筑工程地质勘察;检测有无倾斜和不均匀沉降等;构件强度鉴定与抗震设防要求复核;混凝土强度检测与混凝土结构承载力验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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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程序:第一步是调查房屋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历史沿革、建筑面积等基础资料;第二步是现场勘查,重点了解地基及其上部结构的地质情况和使用情况并对损坏原因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重大危险源进行调查登记或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第三步对检查情况提出检测或加固处理建议。必要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现场查勘。
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房屋安全鉴定,可以及时发现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便于采取相应的加固、维修或改造措施; 通过对房屋安全鉴定,可以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和设计要求,做好建筑物的使用维修和管理工作;通过房产管理部门对房屋安全鉴定情况的监督,可以及时发现有问题的房屋并进行整改。 另外,我们还要注意对现有房屋进行及时有效的维护、加固改造或改变用途等。
房屋质量鉴定机构依据包括《城市危险房舍和建筑物鉴定标准》(GB50020-95)、《建筑抗震规范》(GB50011-200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JGJ/T102-2003)等。 其中,安全等级划分为A、B、C、D三个等级, 安全等级的划分根据房屋危险性程度综合考虑:A级为一般,B级为中等,C级为危险;D级为严重危险。 安全等级划分按建筑结构类型的不同。
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需要注意的事项:房屋鉴定是房屋管理的重要环节,可以避免房屋质量出现问题,保障房屋正常使用。 一般情况下我们要对旧房屋进行鉴定,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我们也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 在房屋结构上有一些改变是会导致危险的发生,因此需要进行鉴定,在房屋没有出现危险情况下我们也要注意保持其安全性。